[摘要] 4月28日,在广州市入户新政公布两个月后,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4月28日,在广州市入户新政公布两个月后,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据征求意见稿显示,无房申请者不仅可按传统在就业地搭户,还能在居住地搭户。
其中,选取积分制入户的申请人在落户地址上有三个顺序选项。
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名下房产、合法承租公房及政府或单位提供住房所在地,其次可在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设立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对于以上两种条件都不满足的申请者,则能在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区的亲友搭户。
虽然在诸多方面有所放松,但新政对社保记录的要求较以往更高。要求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缴纳时限计算至上年度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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