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北京住建委发布新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时、足额将预售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的可被限制网上签约,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网签。
据了解,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仅在个别城市实行,大部分的三四线城市并未实施或者“形同虚设”。
“对于很多没有产业支撑、楼市库存量较大的三四线城市而言,预售制度未建立,也给当地楼市带来很大风险,”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称,中国房地产存在泡沫亦是不争的事实,房价出现局部破裂的可能性很大。
本报另外获悉,有关目前房地产行业泡沫破裂风险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委的注意,正在针对性的研究解决措施。
“监管”预防烂尾出现
实际上,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预售证办法并非新规,早在2010年,北京就曾公布实施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
“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实施,对金融属性较强的房企来说,无疑威力十足,”张大伟称,可有效防范因为房企资金链断裂而出现烂尾的情况。
不过,据本报记者了解,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并未广泛铺开,除了北、上、广、深、津等一二线城市实行较为严格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以外,大部分的三四线城市并未实行该制度或者仅“行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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