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6月30日),《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待正式发布后,这将成为北京首部住房保障地方法规。根据草案,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产权人按照规定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昨天(6月30日),《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待正式发布后,这将成为北京首部住房保障地方法规。根据草案,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产权人按照规定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
草案明确,配售型保障房实行封闭运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此外,对于骗租骗购保障房的,除收回保障房,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或者承购期间的租金外,还要处10万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亮点1
首次提及配租保障房可转为配售
草案规定,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产权人应当根据市住房保障部门确定排序规则进行配租排序,组织申请家庭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一个租赁期限为3至5年,租赁期间租金不会做调整。
此外,草案中首次提到配租型保障房可以转为配售型保障房。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产权人按照规定可以向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记者昨天从市住保部门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人大正在研讨配租型保障房也就是公租房转向配售型可能性,但具体是否转,还要看最终发布的《条例》。
>>专家分析
至少配租5年以上才能考虑配售
北京房地产法学会秘书长高喜善表示,部分保障房租转售,也是应对北京高房价的措施之一。他表示,北京的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房价不成比例,租金仅为2%至3%左右,保障房一直配租,很可能30年都收不回成本,产权单位难以承担。而北京保障房投资中心这种承担一定政府职能的企业,或一些其他国营企业微利运转,或许可以承担。
北京一直鼓励国有企业等利用单位自有用地建设公租房。高喜善说,配租一定年限后,允许产权单位申请转售,可以帮助企业回笼一部分资金,这也让企业有积极性建设公租房。此外,高喜善表示,大部分人首先是要解决住房需求,其次还有产权需求,所以部分公租房配租一定年限后转售,对于承租多年但收入有所提高的家庭,也是好事情。
对于“一定年限”如何界定,高喜善建议,“至少配租5年以上,才能考虑配售,但具体怎么定,要等具体的管理办法出台。”他表示,虽然说留出了一定的缺口,但也不是所有的配租的公租房都可以申请转为配售型保障房。
亮点2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调换”
草案规定,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未在本市取得过福利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才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草案也明确了配售型保障房的封闭运行机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只能用于家庭自住,不得转让、赠与、出租、出借、擅自调换或改变房屋的居住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次提出了配售型保障房“调换住房”概念。购房家庭申请调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向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在全市统一的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公示。具体调换办法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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