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进入保障房轮候阶段以来,北京市民肖华几乎每天都要浏览有关消息。但他期盼的摇号通知在过去的一年多中却迟迟未到。
“三驾马车”亟待法律保障
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被誉为保障性住房的“三驾马车”。
“我认为可以让三种形式并行,通过发展看最终哪种方式最为合适。”楼建波说。
按2011年年初国务院公布的计划,2011年,我国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与各级政府的大规模建设相较,媒体频频曝光的骗租骗购行为,公众普遍担心在腐败行为丛生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让实际困难群体享受到“三驾马车”的实惠。
“可以通过有限产权、共有产权、加强司法监督、增加惩罚措施、完善信息公示、实现政府信息共享等等,但突然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做法并不明智。我们在看到经济适用房滋生腐败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否定经济适用房的价值和优势。”楼建波说。
在同意上述观点的同时,刘俊海认为目前的关键是要健全制度、明细规则、明确义务,打通问责通道,“同时要鼓励公众去监督,采取有奖举报的机制,鼓励同事和邻居之间相互监督,按照购房款的百分之十奖励给举报人”。
“围绕经济适用房,各地的措施也比较混乱,现在需要在层面制定一部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规划、开发商的选择、房屋销售环节、购房主体资格、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相关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法律层面的规范。”刘俊海还建议经济适用房在范围内实行信息联网,“使人们的身份、单位、收入状况等资料可以在网上查到,消除骗购的可能性”。
刘俊海认为,还应建立个人的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使银行存款和经济适用房挂钩,让保障房申请者签订一份授权文件,使审查部门可以核查申请者所有的财产记录,“监管手段还是有的,但是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明确法律责任,让人们不敢造假、不敢违法申请才是上策”。
“关键是提高透明度,要加大经济适用房申请环节公示的力度,阳光是的防腐剂。”刘俊海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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