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半月前出台的杭州经适房上市交易办法非议不断。26日,众多经适房业主在政府门口集合,并拉出横幅表达了对这一新政的异议。
半月前出台的杭州经适房上市交易办法非议不断。26日,众多经适房业主在政府门口集合,并拉出横幅表达了对这一新政的异议。
记者从杭州都市水乡、北景园等多个经适房小区业主代表处了解到,他们的异议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该政策所定上市交易需缴55%土地补偿价款,比例不合理,要求公开制定依据。
其二,当年购房合同中写明5年后可上市交易,但由于杭州方面迟迟没有出台相关的交易政策,导致他们无法交易,无故增加了换房的成本。
对此,杭州市房管局方面表示,设2004年为是否需要缴纳55%补偿款的时间节点,是根据前后经适房性质变化所定的。该局认为,55%的比例符合当年合同约定的条款。
杭州经适房交易出台购房者反应两极分化
8月12日,杭州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规定,杭州市经适房采取分类处置办法,符合相关日期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补交土地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经适房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
《意见》明确,须补缴土地等价价款的是在2004年9月1日后签订合同的经适房。
在2004年9月1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的,上市交易时按照《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办法》的规定标准计算相应的费用。
而在这个时间之后的,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等价款。
统计数据显示,按此《意见》,杭州市目前共有38598套经适房可以上市交易,面积374.29万平方米。
而其中,大约七成的经适房需要补缴55%的差价,12869套无需缴纳。
该政策出台后,集中了大量2004年9月之前经适房的杭州东新园、三塘等小区意欲卖房者不在少数。
据华邦地产三塘店负责人何委介绍,目前附近的小区已经有几十名客户预约登记,作为中介,他们已经开始做经适房交易培训,准备迎接一个可能的交易火爆期。
不过,在2004年9月之后的经适房购买者则对政策颇为不满,集体维权。这些购买者主要集中在都市水乡、三里家园、铭和苑等。
根据《意见》,经适房购房人拥有房屋的有限产权,通过补交土地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应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之间差价的55%向政府补交土地等价款,原购买时缴交的税费在计算差价时予以扣除。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需补交的土地等价款=(届时的评估单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时单价)×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55%-购买时缴交的税费。
目前,杭州政府方面尚未制定出台经适房的评估单价,但早期购房单价与现在的市场价相差数倍已经是事实。
据一位都市水乡的购房者介绍,2005年他买房时房价为2900/㎡,现在周边二手房价大约在15000元/㎡左右,差价在12100元/㎡。按照《意见》,他需要缴纳6655元/㎡。以60平米的经适房为例,一套房出售后,扣除税费,仍需缴纳约40万元左右的土地等价款。而同一地段,比他早几个月买经适房的,买入价为2300元/㎡,却因为是在2004年9月1日签的合同就可被“豁免”。
对此,众多经适房业主表达出对新政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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