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五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回顾

财政部网站  2012-11-08 11:32

[摘要]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千百年来,这一直是仁人志士的美好期盼和愿景。

 

二、统筹兼顾,多管齐下

纵观五年来我国住房宏观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央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综合运用多种政策手段,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真正做到了统筹兼顾、科学施治。

(一)坚持上下左右齐动员,做到思路科学、措施有力。

1.国务院思路明确。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庄严承诺:“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同时,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李克强副总理始终关注和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从公开报道的不完全统计来看,2009年至2012年9月底,李克强副总理专门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和视察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就有40次之多。他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任务落实,确保建设质量,确保分配公平,要把确保质量和公平分配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建设质量优良、分配阳光的工程,使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地方各级政府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按规定公布了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各地普遍公布和执行了住房限购令,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同时,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7个部门参与组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工作指导。地方各级政府也都相应成立了本地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负责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都积极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上下左右协同作战的机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住房宏观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明确规定,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即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报告。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要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参照上述规定,建立健全对辖区内城市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上述措施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国务院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如,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进行重点督查;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其质量和分配进行督查,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到位、质量可靠、分配公平。

(二)坚持市场与保障并重,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限制。

1.从市场调控看,在抑制投资投机需求的同时,注重加大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过高的房价使一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他们的住房条件往往较差,功能不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使这部分家庭能够享受改革开放成果,改善其居住条件,政府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同时,通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这部分家庭居住需要,使这部分居民能够安居乐业,有效降低和缓解了住房市场的刚性需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从住房供给来看,做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限制。通过改革供给模式,积极促进市场和政府保障的有机结合,较好地分类解决不同层次的居民住房需求问题。即:对于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政府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做到“低端有保障”;对于中等收入家庭,政府通过限价商品住房、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首付和贷款利率的优惠以及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做到“中端有支持”;对于高收入家庭,则通过市场供应的商品住房解决其住房问题,同时,政府运用规划、土地供应、税收等手段对高档住房、大户型住房进行适当控制,做到“高端有限制”。

3.从保障对象来看,做到“”。2007年以前,我国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住房困难的城市收入家庭(即低保户,但实际上由于保障房非常有限,低保户中也只有少部分住房特困户才能得到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在此情况下,大量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但又无力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就成为了住房保障的“夹心层”,无法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李克强副总理对此高度重视并多次强调要解决这一问题。随着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不断改革完善,目前我国已基本实现了城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一是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住房困难的收入家庭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同时,通过大力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改善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二是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参加工作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三是房价较高的城市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积极建设限价商品住房,重点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三)坚持经济和行政手段并用,做到抑制需求与增加供给并重。

1.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一般而言,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应当以经济手段为主。但当利用经济手段仍不能及时见效时,果断适当地采用一些行政手段也是非常必要的。2010年我国房地产投资投机现象一度十分盛行,直接导致了部分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连续大幅上涨。尽管国务院于2010年连续印发了国发〔2010〕4号、国发〔2010〕10号两个文件,综合运用财政、土地和差别化的信贷、税收政策等经济手段,着力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但由于经济手段发挥作用需要一个过程,2011年春节前后房价再度快速上涨,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果断要求大部分城市采取限购政策,禁止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上涨势头得到了及时有效遏制,调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或许,人们可以从某个角度去点评这种办法的一些不足之处,但如果放到房价得以有效遏制、泡沫得以有效挤出、执政基础得以有效巩固的高度来看,则瑕不掩瑜了。

2.既抑制不合理需求,也增加有效供给。房价上涨是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的结果。因此,必须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入手来解决这一矛盾。本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方面,通过限购措施、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遏制投资投机等不合理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有效供给,满足普通居民家庭住房需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四)坚持方方面面统筹,做到城、乡、矿、“游”住房问题全面改善。

目前,我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既考虑城市居民的住房需要,也考虑工矿等企业职工的住房需要,同时着力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实现了对城市、农村和工矿、游牧民及渔民的全覆盖,做到了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具体体现在:一方面,从整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组成来看,包括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两大部分,实现了城乡统筹。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棚户区改造又包括城市、工矿、林区、垦区和煤矿棚户区改造;而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则既包括了农村危房改造,也包括了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还包括了渔民上岸工程。另一方面,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来看,逐步取消了城市户籍限制,实现了城乡均衡发展。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取消了许多领域对城市户籍的要求,打破了城乡分割。同时,国家还针对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坚持全过程管理,做到拆迁、建设、分配有机结合。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拆迁、建设、分配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直接决定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效及成败。五年来,我国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全过程管理:一是以人为本,和谐拆迁;监督到位,阳光拆迁。2011年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进一步促进了拆迁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二是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建设质量。把确保质量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把四个关口,即:严把规划选址关,避开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严把建筑材料关,严格建材验核制度,防止不合格建材用于项目建设;严把设计施工关,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和施工规范;严把竣工验收关,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不得验收合格,禁止交付使用,并要限期整改。三是规范分配退出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李克强副总理多次强调,要重视确保住房质量可靠和分配公平公正,并指出这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毋庸讳言,尽管个别地方在个别分配退出等环节上仍有不尽人意之处,但总体来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几年来不断努力,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退出的制度和机制已经不断建立健全,而且在越做越好,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越来越好地用于最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宁波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