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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房地产调控政策"环环相扣"国五条尘埃落定

————2013一季度宁波楼市白皮书政策篇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3-04-07 17:23

[摘要] 2013年至今为止,从最初的“国五条”到宁波版国五条细则落地,可以说环环紧扣人心,注定2013年是一个不平静的房地产“调控年”。究其根源,可以追溯至2013新年初,政策已初显苗头,公积金政策最先异动,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频频收紧,而这也引发市场对楼市调控加码的种种猜测。

 

3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简称“国五条细则”)明确提出“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等细化措施。受此影响,众多二手房交易者急于在政策正式执行前尽快完成交易,多个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头攒动,很多窗口前都排起长长的队伍。另据新华社报道,在上述通知发布的当天,北京部分购房者连夜签约,以避免多交税款。

20%并非新规

事实上,按差额20%计征所得税的做法并非新规。此前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两种计征办法:差价的20%或总价的1%~2%(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可以从低选择。对于房价涨幅很快的房源,无疑是按照总价算划算。

交易中心税务咨询人员则向媒体记者坦言,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有原始资料的按照差额的20%征收个税,无原始资料的则按照总价1%~2%征收,目前还未有的执行规定。

短期迎交易高峰 细则出台后陷低谷

按照现在的规定,如果二手房没过5年,要按房价的5.65%交营业税,过了5年,需按房价差额交5.65%的营业税。面对不到6个点的营业税,人们尚且要尽量避免买没过5年的房子,现在按差额的20%征税,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按交易差额的20%征税,无论是卖房者还是买房者都不愿意承担,结果很可能是想卖房的不卖了,想买二手房的也不买了。而在短期内,市场很可能出现“抢过户”的现象,抢在地方细则出台之前,买卖双方互相让一步,抓紧过户。

随着各城市细则在四月前的陆续出台,各地新房、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陷入低谷期,价格可能经历滞涨期。但从中长期看,新房市场将优先于二手房市场率先回涨。随着各地细则的执行,新房市场转让环节税收较少的优势将得以体现,带动新房市场交易量涨。

会出现更多“阴阳合同”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地产运营研究所所长蔡为民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也认为,20%的新规其实是把“双刃剑”,既可以打击投资投机需求,又可能伤到刚需购房者,其中的差别还要看市场的“买气”。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上述通知或将会使得更多的房东和购房者做“阴阳合同”,做低房价。但这一方面存在逃税问题,另一方面如果购房者再次交易的话,有可能承担更多的个税,需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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